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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与发展规划(2012年技术文集)
2013年全国规划设计三等奖

江汉区是武汉市土地面积最小、人口密度最大、经济实力最强的中心城区,迫切需要通过土地的集约利用、挖掘每一宗土地的潜力来支撑区级经济的发展。《江汉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与发展规划》是《武汉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的区级试点项目之一。

“存量规划”视角下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详细评价技术标准
2020年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自2012年承担国家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试点以来,中心一直在探索宗地微观层面的详细评价,通过对关键技术标准进行突破研究,系统提出详细评价技术标准,在评价对象、评价方法与技术集成等方面有重要创新,逐步探索形成了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详细评价的武汉经验,助推武汉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大幅提升,武汉市多次获得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全国多地国土、规划部门到武汉市考察学习。

武汉市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
2013年国土资源科学技术二等奖

根据市局部署安排,中心从2010年开始承担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前后完成了2010版、2014版、2018版更新工作。目前武汉市实现了全市8494平方公里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全覆盖,建立了武汉市“中心城区-新城区-乡镇街道”全域一体、“国有+集体”全类型、“城镇建设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全要素的基准地价体系;构建了全市分等定级、分区细化区片的衔接平衡控制体系;

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土地问题与对策研究(2013年技术文集)
2013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走集约、智能、绿色和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掌握湖北、湖南和贵州三省在城镇化发展中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深入分析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土地问题,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提供土地制度保障。

“规土融合”的特大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体系构建与应用(2018年)
2018年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十九大将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利用提升到推进绿色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城市规划管理职责统一划归自然资源部,要求加强全域空间管制,并对城市土地管控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实现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精细化、立体化、全方位管理。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是城市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支撑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后城市规划与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管理融合需求,要求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更多的支撑城市规划决策支撑,同时在规划目标引导下重构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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